连云港研学旅行学习评价之学校评价流程
一、连云港研学旅行课程评价的指导思想
中小学生参加研学旅行的情况和成效评价体系,以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、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》、《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-2020年)》、教育部《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》、教育部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》等为指导,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,关注每一个学生是否全面发展、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,注重学生在研学旅行活动中的体验性和研究性,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。
二、连云港研学旅行课程评价组织机构
连云港研学旅行线路学校评价委员会:由学校领导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、家长代表组成。
连云港研学旅行线路班级评价小组:由班主任以及参加研学旅行的其他教师组成。
三、连云港研学旅行课程评价内容和呈现方式
连云港研学旅行课程评价内容:学生参加研学旅行活动的态度、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、学生对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。
呈现方式:
1,评价呈现方式包括等级评价和评语两个部分。
2,综合性评语要对学生的实践补习活动进行整体描述,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。
四、连云港研学旅行课程评价结果纳入学分管理系统
连云港研学旅行课程评价结果纳入学分管理系统,适当给予加分并和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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